各单位:
2018年,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微博、微信等媒体,坚持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为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文化氛围。为了进一步总结宣传思想工作的经验和成绩,激励宣传思想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8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优秀通讯员、优秀网络评论员。
二、评选要求
(一)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
1.热爱宣传思想工作。遵循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2.领导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定期对本单位的宣传工作进行过专题研究;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有具体的工作方案;有一定的经费保障。
3.组织机构健全。宣传工作有具体人员负责,建立了覆盖面广的通讯员队伍;规章制度完善,形成了稿件及时撰写、审核、报送、发布以及管理培训的有效工作机制。
4.新闻宣传成绩突出。积极参与学校新闻宣传工作,主动提供新闻报道线索和素材,积极向学校校园网、校报、微信等校内媒体报送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工作和开展的文化活动,善于发现挖掘工作中的亮点(典型事件、人物、经验、成果),报道准确、及时,效果显著,发表在校内外媒体的稿件数量多、质量高、影响大。
5.宣传阵地管理好。遵守学校舆论阵地的管理规定,在校园内没有乱贴海报、乱摆展板、乱挂条幅标语等现象;加强对学生组织和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活动开展良好。
6.网站建设有特色。有专人管理,内容丰富,栏目信息更新及时,舆论引导及时有效。
7.思想建设有成效。在学校开展的校风教风学风和师德建设、文明修身等活动中成效显著,师生员工精神面貌好,文明素质高。
8.舆情信息报送积极。及时准确研判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能够妥善解决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9.积极支持配合校内外有关采访报道,没有被区内、外新闻媒体报道负面信息而影响学校声誉。
(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主要为行管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及共青团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成绩突出的教职人员,重点是在学校一线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2.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鉴定“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学校宣传思想工作,连续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政策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在理论研究、新闻宣传和思想文化建设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中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4.能够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研究,积极撰写发表有关论文、专著等。近两年来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论文或主持1项厅级以上(含厅级)思政工作类相关的课题。
(三)优秀通讯员
1.评选对象为全校教师和学生通讯员(含广播台人员)。
2.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坚定“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宣传思想工作,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认真负责,自觉学习宣传理论,锻炼业务技能,捕捉、策划和撰写宣传稿件的能力突出。
4.本年度在学校新闻网、校报、官微等平台发稿成绩显著,宣传稿件质量高,采用率高。
5.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及个人差错现象。
(四)优秀网络评论员
1.评选对象为全校师生网络评论员。
2.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较高,政治敏锐性较强,热爱舆情监管工作,纪律严明,熟悉相关工作流程。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够及时准确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评论,正面引导舆论,取得一定的效果。
4.及时发现网络负面信息,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维护学校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评选办法及名额分配
(一)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由各单位在自评的基础上自愿申报。党委宣传部将结合2018年各单位责任目标考核情况和申报材料,从参选单位中评选出先进单位10个。
(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优秀通讯员、优秀网络评论员由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原则上每类各单位限报1人。其中学生优秀通讯员由校报编辑部、新媒体工作室、广播台单独推荐。
党委宣传部将结合各单位推荐对象事迹材料和日常考核情况,评选出先进个人20名、优秀通讯员30名、优秀网络评论员20名,超额或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四、相关说明
(一)参评单位及个人需于3月12日前将申报表报送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行政楼221室)。申报表统一使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参评单位及个人需同时提供所有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本。电子版材料发送至:649592232@qq.com。文件名请采用如下格式标注:申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附件:1.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2018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2018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3.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2018年度优秀通讯员申报表
4.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2018年度优秀网络评论员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