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第二届“郑工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挖掘和宣传我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子,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营造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时选拔我校优秀学子参加第二届“河南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我校决定在全校在校大学生中开展第二届“郑工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展现当代青年大学生崇高的道德品质、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勇担社会责任的良好风貌,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奋力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贡献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宣传推介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郑工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组委会。组委会组成如下:
组 长:徐春华
副组长:吴杰霞
成 员:王美英 崔玉宾 崔艳丽 赵开阳 高积学
汪守斌 陈 晴 杨健东 樊洪深 孙建涛
张新峰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宣传推介活动的组织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杰霞兼任,成员:郭人豪、刘晓燕。
三、推介范围和名额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全校共推荐产生10名“郑工最美大学生”。
四、推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二)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学校或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勇于探索,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在勤奋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典型、感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五)原则上已获得往届“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
五、推介程序
宣传推介活动时间为2018年10月—11月,按推荐、评选、公示、表彰四个阶段进行。
(一)推荐阶段(2018年10月17日—26日)。各学院按照宣传推介条件,分别推荐上报1—2名候选人。
(二)评选阶段(2018年10月29日—11月2日)。学生处负责牵头召开评选会,从推荐候选人中推选出10名“郑工最美大学生”候选人。
(三)公示阶段(2018年11月5日—9日)。评选结果及候选人事迹在“郑工学子之家”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四)表彰阶段(2018年12月)。公布宣传推介结果,由学生处组织颁奖典礼,组织广泛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宣传推介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推介的各项工作,切实将师生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大的优秀大学生推荐出来。同时,各学院要将“郑工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与推荐材料一并报送。
(二)各学院要对推荐的学生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被推荐学生要认真填写《第二届“郑工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推荐表》(详见附件),并撰写不超过2500字的申报材料,有条件的学院可提供6-8分钟的个人事迹视频资料(采用h264编码或兼容编码,mp4或avi格式,分辨率1920×1080以下,以光盘报送)。事迹材料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推荐表一式6份,事迹材料一式5份,彩色免冠电子照片1张(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为100-500K之间,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学院名称+姓名”)。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8年10月26日前经学院审核盖章后按要求报送。
(三)各学院要以本次宣传推介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和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生,引导青年大学生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用中国梦激扬青春梦,积极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材料报送:大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11号窗口
附件:第二届“郑工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推荐表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