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九、任何接入网络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有违反《郑州华信学院校园网信息安全管理细则》的行为,否则校网络中心可根据情况提出警告或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上报学院并提交校行政部门处理或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上一条:学院各单位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检查统计情况 下一条:关于参加清明节赴江苏考察团撰写“红色之旅”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宣传部版权所有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华北路(东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