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关于校园内悬挂旗帜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校园内旗帜悬挂的管理,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旗帜,是指由学校门口、行政管理中心、各院(系部)教学楼、英才广场悬挂的国旗、校旗及其他旗帜。
第三条学校门口和行政管理中心所悬挂国旗、校旗由保卫处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各院(系部)所悬挂国旗、校旗由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英才广场国旗、校旗及其他旗帜由校团委负责悬挂,及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所有旗帜都必须悬挂得当、规整,保持其延展性。
第五条所有旗帜如有损坏,请及时报党委宣传部,由党委宣传部负责以旧换新。
第六条 所有旗帜、旗杆如需要悬挂、维修的请报后勤处,由后勤处负责悬挂及维修。
第七条 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条本规定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