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总结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经验和成绩,激励宣传思想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党委决定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优秀通讯员。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自身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学校宣传思想工作总体安排,切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要求,科学制定本单位宣传思想工作年度计划并认真执行。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和大学文化精神宣讲,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做好宣传栏、部门网站等宣传阵地管理建设,宣传思想工作成效显著,为推动本单位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政治保证,营造干事创业、和谐团结的良好氛围。
3.认真研判高校宣传思想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能够妥善解决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各级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以理论创新指导和带动实践创新,在理论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创新等方面成果显著。
4.宣传思想工作制度健全,措施有力,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能够及时较好地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并注重开展宣传、总结和交流工作。
5.积极配合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在本单位的新闻宣传中能够做到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主动策划新闻选题,积极撰写和提供高质量新闻稿件。同时在学校新闻栏目和校报刊登新闻稿件数量居全校各单位平均数以上。
6.全年无因工作不力造成的媒体曝光或个人原因引发的责任事故等影响学校声誉的事件。
1.评选对象主要为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
2.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有一定的宣传思想工作理论基础。工作积极踏实,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有创新精神。
3.在新闻宣传、理论研究、网络宣传和文化建设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并取得较好成绩或成果,为学校宣传思想和文化建设等作出积极贡献。
4.针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宣传思想工作方法,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研究,积极撰写发表有关论文、专著等。
2.遵循宣传思想工作方针和新闻舆论规律,围绕学校、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
3.工作积极主动,充分发挥通讯员工作职责,及时准确撰写和上报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等稿件。
4.在校内外媒体上发表过具有影响力的新闻稿件,2017年度在学校新闻网和校报发稿量在5篇以上,稿件质量较高。
5.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
(一)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由各单位在自评的基础上自愿申报。党委宣传部将结合2017年各单位责任目标考核情况和申报材料,从参选单位中评选出先进单位10个。
(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优秀通讯员由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申报。其中学生优秀通讯员由校报编辑部、新媒体工作室、广播台单独推荐。党委宣传部将结合各单位推荐对象事迹材料和日常考核情况,评选出先进个人25名、优秀通讯员37名,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一)参评单位及个人需于3月12日前将申报表报送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行政楼221室)。申报表统一使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参评单位及个人需同时提供所有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本。电子版材料发送至:649592232@qq.com。文件名请采用如下格式标注:申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个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