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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郑教明电[2013]97号)文件要求,表扬先进,弘扬正气,树立榜样,按照在校期间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刻苦钻研、成绩优异、积极进取、奋发图强、勇于创新的标准,各院系认真评选、推荐,学生处、教务处严格把关,评选出了我校叶海强等93名 “郑州市三好学生”。望全校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勇于开拓,敢于进取,努力提高综合素质,把自己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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