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结果的通知》(教思政〔2018〕71号)获悉。我校李娟娟荣获“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张丹、李鹤堂荣获“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称号;王彦青、贾灵充荣获“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称号;朱晶花荣获“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称号。
本次评选表彰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在广大教师中大力营造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激励大家为培养造就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不懈努力。